|
由国家科技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是全面推进科技兴区、县(市)工作的有效“抓手”和推进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有效手段,是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全力以赴扎实做好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是展示我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和软实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和重要契机。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08〕745号)、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湖南省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湘科社字〔2009〕22号)和长沙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长沙市迎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长科领办发〔2009〕5号)要求,我县自今年3月到7月将接受两年一度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为此特
制定宁乡县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科技兴县、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精心组织,协同配合,明确责任,确保先进,通过迎接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工作考核,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的科技意识,加快我县科技进步,推进创新型宁乡建设,提高宁乡软实力和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黎春秋任顾问,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亮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戴晓成、县科技局局长唐凤才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政协经科委、县科技局、县科协、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工业经济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宁乡经开区管委会、金洲新区管委会。迎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科技局,唐凤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资料组和调研组三个工作小组。
协调组:戴晓成、唐凤才。负责上下联系,工作协调。
资料组:谢仲舒、孙春华、胡建辉及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资料组织、收集、整理、审核、上报。
调研组:欧跃武、邹慧明及人事局、统计局相关人员。负责统计年鉴数据之外的数据调研。
联系人:孙春华 胡建辉
电话、传真:8980055/8980057
QQ:357520620 724939050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1、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2、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3、科普工作情况;4、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5、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
(二)考核指标及标准
1、考核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
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共31项考核指标,其中定性指标11项,定量指标20项。同时,须填写26项基本情况指标。
具体指标解释及应用见《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2007年-2008年)》。
2、本次考核指标填写时间范围:2007年、2008年。
3、三个一票否决指标包括: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政府的科学技术经费投入情况。
四、考核方式与材料、数据要求
(一)考核方式
全国科技进步考核采用数据核查、实地考核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材料、数据要求
1、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涉及到需要提供数据和背景材料的各有关单位,按照具体任务分工负责相关数据和提供材料准备。具体见《任务分解表》;
2、考核报送材料实行承诺制度,要求各有关单位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负全责。保证各项指标填报和资料提供符合要求,且规范、真实与准确。
2、各有关单位填报本单位负责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关数据测算的证明材料,每个数据证明材料不超过一页,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不管是打印件还是复印件,均必须保证清晰可读。如果有材料打印或复印不清楚,视为材料不合格。
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必须规范、完整和准确,并加盖财政局和人大常委会公章。
五、工作时间安排
1、3月16日,参加市迎接全国考核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议。
2、3月17--20日,制定宁乡县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报市科技局。
3、3月25日(星期三)前,召开宁乡县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任务部署与培训会议,各单位落实并上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4、4月2日前,各单位将考核数据及证明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局)。
5、3月20日—4月20日,根据本次考核的新要求,办公室收集、组织、填写考核材料。
6、4月23日—4月24日,迎接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对我县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7、5月4日—5月5日,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对我县考核工作进行最后指导。
8、5月14日考核材料上报市科技局。
9、5月20日—5月25日,市迎接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市)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呈报市领导和市政府签署意见。
10、5月26日,市迎接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材料及对9个区、县(市)的综合考核评定建议上报省科技厅。
11、6月1日—26日,省考核组审阅考核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省考核组审阅考核材料,对三个一票否决指标进行重点核查。
12、6月29日—7月10日,省考核专家组开展集中评审。省考核专家组依据审阅材料和实地考核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对考核对象提出评审意见,并填写考核计分表。
13、7月13日—24日,省科技厅确定推荐名单。省科技厅根据各地区得分和考核材料核查情况,确定通过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的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和厅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向科技部推荐“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名单。
14、7月31日前,省科技厅将通过科技进步考核的市、县、区名单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称号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科技部。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更多公告......
 |